伊萨卡生活 (2) 交通规则
刚来美国的第一个难题是如何过马路。在国内的时候人多车多,都习惯于看红绿灯,该谁走谁走,谁也不欠谁的。这里则不同,小镇上除了主要路口外,很少有红绿灯。行人可以大摇大摆过马路,车必须等待,这不是一句空话,而是法律。有时候你离路口还挺远,司机看你有过马路的意思,也会停下来等你,让人十分不好意思,不由得加快脚步赶紧通过。而且,行人离开了汽车所在车道之后,车还不能走,要等到行人完全离开马路,上了人行道以后,车才能开动。一开始我是不知道的,有一次,过完马路之后不知该怎么走,就在路边看地图。看完地图发现刚才路口那辆车居然还停着没动。我恍然大悟:我现在脚还没踏上人行道!赶紧踏上一步,向司机挥手致歉,他才一溜烟的开走了。
美国的人行横道还分平行线和斑马线两种,具体的交通规则似乎有很大区别,有时候要等待,有时候不用等,有时候等了半天一直红灯,按按钮也不管用,实在是让人一头雾水。后来我只好尽量避免过马路,实在要过,就跟在别人后面,或者先远离路口观望,趁没车时迅速杀过去。总之,在美国过马路总有点负罪感,不如国内那么理直气壮。
大部分路口都设有红色的STOP牌,车辆经过的时候,无论有没有行人,都必须先停下,然后再走。这个看似有些愚蠢的规则,在这里居然得到了很好的执行,即使像公交车那种笨重的庞然大物,也都会费力的先停下,再缓缓启动,哪怕附近没有任何行人,更没有警察,司机们也都做到了很好的自觉。当然,违反规则的人也有,并不太多,大多数人都认同这些作为公共契约的法律。
还有些其他的规则。例如,司机和副驾驶必须系安全带,这个也不是空话,执行得很严格。儿童坐在车内,必须有一种叫做 carseat 的保护装置,否则就不能坐车。等等。
不过,美国的这些交通规则,看起来很美,实际上在中国都行不通。拿“车让人”来说,如果在中国这么实施,那么车就干脆不用走了,因为行人从来没有间断的时候。但是我认为中国确实应该学习美国法律的执行力。法律可以根据国情来定,但是订出来就一定要执行到位。只执行一半,那还不如没这条法律,因为守法者吃了亏,违法者占了便宜,久而久之,就是“劣币驱逐良币”的效果。当然,说这些是我的一厢情愿罢了。中国的法律本质上是一种命令而非契约,注定得不到很好的执行力。
